备孕检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备孕检查  >> 查看详情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取得什么证?

时间:2021-12-26 10:23:13   作者:www.2baojian.cn   来源:网络   阅读:  
内容摘要: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取得什么证?第二条 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遗传产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取得什么证?第二条 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遗传产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第三条 施行结终止妊娠手术的审批,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婚前医学检查的审批,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遗传产前诊断以及涉外婚前医学检查的审批,由省级卫生行政部第四条 申请开展婚前医遗传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符合审批机关规定的其第五条 申请婚前医遗传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向审批机关,提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并交验下列材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有关医师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审批机关规定的其  申请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应向审批机构交纳收费标准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当地物价管理部第六条 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进行审查经审核合格的,发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七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继续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办理审第八条 申请变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许可项目的,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第九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悬挂在明第十条 凡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遗传产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家庭接生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 从事遗传产前诊断技术服务人员的资格考核,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从事婚前医学检查技术服务人员的资格考核,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从事家庭接生技术服务人员的资格考核,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  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资格考核内容由卫生第十二条 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资格考核办法直辖市卫生行政部 第十三条 经考核合格,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卫生技术人员,不得私自或者在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中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第十四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应当妥善保管,不得出借或者涂改,禁盗用以 第十五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遗失后,应当及时报告原发证机关,并申请办理补发证书第十六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开展婚前医遗传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本办法施行后的6个月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补办审 第十七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开展婚前医遗传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师,经考核认定,发给《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已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经考核认定,发给《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具体办直辖市卫生行政部 第十八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和《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由卫生部统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

小编推荐:红茶 | http://www.wmbao.cn


标签: 手术  人员  卫生  技术服务  考核  婚前  
特别提醒:本网站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是传递更多信息,但并不意味着本网站同意其观点。其原创性及文中所述文字内容均未经本网站确认。我们对本条款及其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网站不承担侵权的直接责任和连带责任。如果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邮箱:d_haijun@163.com),本网站将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本类更新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