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皮肤病要小题大作,孕期反应大是男是女
怀孕期间,由于内分泌的变化和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母亲会有一系列的适应性变化,很容易在怀孕期间产生女性皮肤病。轻度皮肤病可使患者瘙痒,严重的皮肤病可导致胎儿死亡,因此不要在妊娠3-4个月内发生妊娠痒疹,皮损多散在全身结节或丘疹,伴有严重瘙痒,夜间一般在产后3周内消退,留下暂时性色疹。严重者可能死亡妊娠带状疱疹通常发生在妊娠3-6个月,伴有皮肤瘙痒等症状。几天后,可能会出现水疱等损伤,常成群聚集,形成痂环后气泡破裂,愈合后留下颜色。本病一般对母亲无危险,婴儿先天性畸形及新生儿死亡率可高达50%
疱疹性脓肿病多发于孕妇和产褥期妇女。这是一种罕见的急性和严重的皮肤病。开始时,一片红斑上常出现成群的小脓肿,随后脓肿相继出现,常呈环状排列。脓肿干枯结痂,但边缘可能有新的脓肿,严重者孕妇常有死产或婴儿出生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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